男子在酒店停车场走路玩手机不慎摔倒致残!酒店被判担责三成
2023-02-09 18:47:00来源:南方都市报


(资料图)

一男子在酒店停车场的通道上边走路边玩手机,不慎滑倒摔伤,造成十级伤残,出院后男子将酒店告上法庭。2月9日,南都记者从韶关浈江法院获悉,法院最终判决该名男子自行负担七成责任。

2021年5月15日晚,谢某入住韶关市浈江区某商务酒店,次日11时左右,谢某前往酒店地下停车场取车,当行走至停车场通道时,谢某突然滑倒在通道上。事故发生后,酒店方立即派人将谢某送往粤北人民医院进行治疗,诊断为左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。

出院后,因与酒店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, 谢某将酒店告上法庭。经鉴定,谢某构成十级伤残。而后谢某要求酒店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万余元。

酒店方辩称,谢某摔跤的主要原因,是其在行走时一直低头玩手机而未注意路面情况,并且其选择从行李通道下斜坡,而不是走人行楼梯。酒店作为涉案场所的管理者,已经在电梯出口的显眼处设置“小心地滑”的告示牌,尽了告知义务,谢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在地下停车场这种公共场合行走时未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

浈江法院经审理认为,该案中,被告作为酒店的经营者,有义务为客户提供安全的服务环境。事故发生地属于从电梯行至地下车库的必经通道,因存在水渍导致比较湿滑,但被告却未及时处理,对此被告负有一定过错,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。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边看手机边走路,未注意路面情况,未注意警示标志,且未选择正常行人应该走的阶梯,而是从行李通道的斜坡行走,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是导致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。

根据查明的事实,结合事故发生起因、经过、事后处置等情况,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,法院确定被告承担30%的责任,原告自行负担70%的责任。最终,浈江法院判决该商务酒店赔偿谢某6.8万余元。

采写:南都记者 韦娟明 通讯员 钟慧慧 朱楚贤

标签: 浈江法院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商务酒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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